各县教育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为做好今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建议。
1、关于婴幼儿园招生工作
1. 坚持教育主管,属地负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责任与服务意识,履行统筹协调职能,努力满足本地区内扬州户籍适龄婴幼儿和符合报名要求的随迁职员子女的入园需要。今年婴幼儿园小班招生年龄为3周岁,婴幼儿园招生原则上安排在6月。确保全市3|5周岁适龄婴幼儿毛入园率达99%。
2. 坚持公办为主,民办为辅。要以政府办园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合理配置辖区内学前教育资源,满足群众子女入园基本需要;积极支持民办园尤其是普惠性民办婴幼儿园的进步,满足不同层次家庭与人群子女入园的个性化需要。
3. 坚持依规招生,免试入园。乡镇政府举办的婴幼儿园要优先安排辖区内适龄婴幼儿入园,有余额的可以吸纳辖区外的婴幼儿入园。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婴幼儿园要优先满足作为肯定地区内配套婴幼儿园的相应地区适龄儿童入园需要。学前教育资源相对充足、有条件的区域可试行划片入园。各婴幼儿园要创造条件接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园;各地特殊教育学校要积极做好3|6岁听力、语言障碍儿童招生工作,让更多的适龄残疾婴幼儿同意学前教育。各级各类婴幼儿园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不能将婴幼儿参加亲子园与入园招生挂钩,要优化工作步骤,尽可能便捷群众。凡未登记注册或不拥有举办婴幼儿园、托儿所基本条件者一律禁止招生。
4. 坚持规范收费,严格实行标准。各级各类婴幼儿园要严格实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怎么收费,不能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能超标准收费。要按规定格式向父母和社会公示怎么收费,主动同意社会监督。
2、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1. 坚持分级属地管理。根据“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和“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等规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招生管理责任和招生稳定的责任。各县和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所辖学校的实质条件,完善体现 “科学、明晰、便利”的小学、初中招生规范,合理拟定招生策略。要通过布局调整、集团化办学与校长、教师轮岗交流等渠道,标本兼治,不断缩小校际差距、城乡差距,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促进优质均衡进步。招生政策变动、施教区调整,需要拓展风险评估,并履行相应的报批程序,县和江都区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市区报市教育局审核后规范统一发布和推行,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2. 坚持依法规范招生。公办学校坚持免试、免费划学区就近入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摸清地区边界线周围住宅小区情况,依据当地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情况等原因,根据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充分考虑各重点要点,确定相对科学的划片规则,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片区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并在一段时期内维持相对稳定。对扬州主城区范围内,地区边界线周围500米范围内居住小区及其适龄儿童全方位摸底知道,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合理划定施教区范围。
民办学校要严格实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实行自主招生、免试入学,自主报名人数超越学校招生规模时,采取电脑公开摇号和自主招生等多种方法录取。